各部门、二级单位:
《贺州市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已经发布,现将贺州市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申报分为规定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规定课题以《课题指南》所列题目作为选题范围,申报者自行设计具体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自选课题项目申报者可以根据本人正在从事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类别: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1.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其他社科理论工作者,具备相应的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均可申报。
2.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申报人与课题负责人可以不是同一人)。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承担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列入国家或其他省市、其他行业类别课题资助项目的不再安排本市项目资助。
4.曾申报过本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并按时结项的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相同条件下可优先立项;承担省级重大委托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已承担本市上年度社科规划立项课题,未能如期结项的,原则上不再接受本年度课题的申报。
四、申报材料下载: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表》等),详见附件。
五、申报受理时间:6月19日止。
六、申报表报送要求:课题申报表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另外还需复印课题申报表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页一式5份供专家组评审),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zxykyc@163.com。联系人:袁君煊、吴继军;电话:5228633、5228632。
附件:
1.贺州市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指南
2. 贺州市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表
3.《贺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贺办发〔2012〕90号)
科研处
2018年6月11日